話說今天我們辦公室大概約 5點初的時侯,就已經訂晚餐了,
但是,晚餐卻遲遲未來,
就在我們等了一個小時之後,餐點仍舊還沒有來,
撥了通電話過去詢問,
老闆只說,因為送餐的人員還沒有回來,所以等等會幫我們送,
但問題是,我們大家叫的全都是麵類的餐點,
萬一老闆半小時之前就已經煮好了,只是等送餐的人送過來,
那我們所點的麵也早就爛光了吧,
同事提議,直接取消訂餐,
我也贊同,
我又再打了電話過去,問老闆還要多久,
老闆說不出多久,只說,等人回來就會幫我們送,
但問題是,要等多久,我們都已經點了一個小時了,
我又再問,麵是否已經煮好??
老闆:早就煮好了啦,等一下人回來就幫妳們送啦。
我:不用了,老闆,那不用幫我們送了,麵應該早就爛了吧,不用送了。
老闆:可是已經煮好了耶。
我:如果要我們等這麼久,妳應該先說的。
老闆:我怎麼知道我兒子會那麼晚才回來。
我:謝謝,不用幫我們送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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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實我願意再等的。
如果老闆願意幫我們重新煮過的話,我其實不介意再多等一會兒的。
但問題是,明明就是店家的問題,
卻要消費者去接受餐點變冷、變的不好吃,這一點;我不能接受。
雖然一碗麵,只要55元,但我也想維護自己的權益,
這是一種態度,不管是對商家而言,還是身為消費者的我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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