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我愛質男》- 貴婦奈奈的愛情進化論
看 貴婦奈奈 的BLOG好久了,她的書終於在千呼萬喚的期待中誕生了,
一直以來對於奈奈和小男友之間的愛情覺得很不可思議,
除了女大男小的問題之外,
6歲的差距,在台灣人的社會裡更是有不可言諭的障礙,
3、6、9的禁忌,在男女交往的關係中;
亦是一個長輩們不停耳提面命的忌諱,
看到奈奈和小男友,交往十年來,以她(他)對愛情的正面信念,走過風雨,
真的忍不住想為她(他)們拍手叫好,
她(他)們讓我相信,原來愛情裡所碰到的阻礙也能這麼正面的去面對,
還記得以前和朋友聊過,
如果妳(你)碰上的那個人,剛好條件很優
(泛指經濟基礎、家世、有車、有房子之類的‥‥‥)
那妳(你)會不會質疑自己其實愛上的只是那些外在的條件,
而不是那個人本身呢??
朋友笑說,愛上一個人,那些外在條件當然也是必要的呀,
她說本來愛情裡頭,就應該包含那些東西呀~~
但是我聽了卻很困惑,
不是應該先喜歡和那個人相處的感覺,
進而愛上那個人嗎??
不是應該先是那個人身上有讓我崇拜、感到舒服、安心的元素,
所以才進而想要靠近那個人嗎!!
在看了奈奈的書以後,
覺得奈奈解答了我的疑問,
奈奈:如果喜歡一個人可以設定條件和標準,表示那些都是可以被取代的,
如果這樣,那感情還有什麼堅持的道理。
是呀,如果用「條件論」來尋找另一伴,那感覺真的很奇怪,
因為你(妳)怎麼知道,當有一天,你或妳突然失去了那些有利的條件,
你(妳)如何確定;對方是不是能夠一如往昔的喜歡你,
是不是能夠陪你(妳)一同走過風雨呢??
好吧!!
可能我想的太天真了,
朋友可能還是會笑我,想的太單純呀~~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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