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我愛質男》- 貴婦奈奈的愛情進化論

 

貴婦奈奈 的BLOG好久了,她的書終於在千呼萬喚的期待中誕生了,

一直以來對於奈奈和小男友之間的愛情覺得很不可思議,

除了女大男小的問題之外,

6歲的差距,在台灣人的社會裡更是有不可言諭的障礙,

3、6、9的禁忌,在男女交往的關係中;

亦是一個長輩們不停耳提面命的忌諱,

看到奈奈和小男友,交往十年來,以她()對愛情的正面信念,走過風雨,

真的忍不住想為她()們拍手叫好,

()們讓我相信,原來愛情裡所碰到的阻礙也能這麼正面的去面對,

 

還記得以前和朋友聊過,

如果妳()碰上的那個人,剛好條件很優

(泛指經濟基礎、家世、有車、有房子之類的‥‥‥)

那妳()會不會質疑自己其實愛上的只是那些外在的條件,

而不是那個人本身呢??

朋友笑說,愛上一個人,那些外在條件當然也是必要的呀,

她說本來愛情裡頭,就應該包含那些東西呀~~

 

但是我聽了卻很困惑,

不是應該先喜歡和那個人相處的感覺,

進而愛上那個人嗎??

不是應該先是那個人身上有讓我崇拜、感到舒服、安心的元素,

所以才進而想要靠近那個人嗎!!

 

在看了奈奈的書以後,

覺得奈奈解答了我的疑問,

 

奈奈:如果喜歡一個人可以設定條件和標準,表示那些都是可以被取代的,

如果這樣,那感情還有什麼堅持的道理。

 

是呀,如果用「條件論」來尋找另一伴,那感覺真的很奇怪,

因為你()怎麼知道,當有一天,你或妳突然失去了那些有利的條件,

 

你(妳)如何確定;對方是不是能夠一如往昔的喜歡你,

是不是能夠陪你()一同走過風雨呢??

好吧!!

可能我想的太天真了,

朋友可能還是會笑我,想的太單純呀~~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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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intheworld67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4) 人氣()